臺中市南屯國民運動中心 台中市   

收費方式

開放時間:06:00-22:00(各時段場地租借,皆以整點開始計算)。

尖峰:350元/每小時/每面(平日18:00~22:00,假日12:00~22:00)。

離峰:280元/每小時/每面(平日06:00~18:00,假日06:00~12:00)。

體育性活動:5000元/每小時(例如企業舉辦員工運動會或趣味競賽,無對外收費活動)。

商業性活動:9000元/尖峰每小時,8000元/離峰每小時(行銷,顧問等代辦公司,以商業活動計算)。

羽球拍租借:50元/一支(租用球具需抵押證件,球具損壞需照價賠償)。

羽球購買:30元/一顆。

公司行號,學校,單位等辦理大型活動請提前三個月洽詢預約。球場長期季租以年為一單位,分為四季繳費。(每年3,6,9,12月公告抽籤繳費)

一般民眾使用球場規定:使用球場運動設施(羽球場,籃球場,桌球室)者,採預約登記制,於使用日前七天開放親至櫃檯或電話預約(例如:欲1月8日使用,可於1月1日預約登記),若欲取消預約者,最晚應於使用日前一天通知本中心,前一天未通知本中心或無故不到累計2次者,暫停預約使用權一個月,累計4次者,暫停預約權三個月。


球館介紹

身心障礙民眾公益使用球場規則:使用球場運動設施(羽球場,籃球場,桌球室)者,採預約登記制,每日可登記兩小時免費使用,於使用日前三天開放親至櫃檯或電話預約(例如:欲1月4日使用設施者,可於1月1日預約)若欲取消預約者,最晚應於使用日前一天通知本中心,前一天未通知本中心或無故不到累計2次者,暫停預約使用權一個月,累計4次者,暫停預約權三個月..身障者本人免費,若有其他陪伴者須依下表所列之比例進行收費。(本實施辦法依照台中市政府第1060016752號函辦理)身心障礙者預約場地,若經本中心發現將場地轉租或非本人使用,將暫停其預約使用權一個月例如:。林先生欲租借本中心離峰時段之籃球場,成員包含有2位身心障礙者及2位陪伴者,場地費為700元【1,000-(100×2) - (50×2)= 700元】。身障者本人免費,若有其他陪伴者須比 進行收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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