付費對外場地租借
租金收費方式:上午時段08:00~12:00,下午時段13:00~17:00,晚間時段17:30~21:30;場地費(含清潔費):13,000元/時段,押金26,000元/次,使用水銀燈照明加收1,500元/時段。使用冷氣加收 3,500元/小時,使用舞台及音響設備加收2,000元/時段。
租借請洽: 陳煜杰 電話 04-24834568分機807,總務處事務組
傳真:04-24834684